主的恢復不僅僅是我們外面得救(受浸) 也要使我們裡面也得救(籍著外在環境,神的生命構成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被神變化、更新) 。
籍著每次的更新和變化,使我們而裡面都有神的生命和性情,而成為一個可建造的材料,我們這每一個被建造的材料放在一起--被神捶打(過召會生活),使我們這些個別的小金人成為一塊大的金子,叫我們成為這團體的彰顯,成為全地的見證(十二個金燈臺)!
我們在召會生活中多多少少都會因自己的天然的性情和生命而有些許的驕傲,但因著神生命的光,叫我們看見自己的驕傲和天然,這驕傲和天然使我們無法被建造起來。有時,有些弟兄或姊妹的申言或是想法,我們覺得沒有什麼而有些許的驕傲、自大和自義,但是主總是在召會生活中,在祂的話上光照我們,使我們看見自己是怎樣的人,並使我們願意向主悔改並更加謙卑,這就是我們被主變化的一部分!
只要在召會生活中,就會被神變化!
我很慶幸自己在主的恢復裡,以前總覺得自己是個很nice、很謙虛、很會自我反省的人,所以我很合群而且蠻好相處的(因為很隨和)也不容易傷害到別人,不過信了主之後才發現自己有許多的不是,雖然有許多的老師、同學、朋友都稱讚我是個很懂得自我反省並且進而改變自己的人,但我發現人仍然有許多的不行,也有許多是我們看不見的地方,主就光照了我,祂不是用外面的道理,也不是用宗教的規令和律令,不是用我的認知,也不是用社會上所認知的價值觀來審判我、光照我,而是用祂自己、用生命、用祂的話光照我,使我從黑暗裡出來(看不見自己和別人)使我看見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也使我能了解明白對方的心意和想法,也讓我能尊重和珍賞對方的看見,並且願意放下自己的觀念和想法,跟從看見的肢體並與肢體一同配搭!
感謝主! 叫我有別於主這神聖生命以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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